(7)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备注:经营范围、法人、地址、机台数等要素变更,需向原相关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1)自行选址。维修作业场所的面积需与其申请经营业务相适应。自有房屋需有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出租方有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得使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内的场地、房屋作为机动车维修作业场所。(2)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机动车维修相关事项)。(3)自行筹建。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要求,购置安装设施设备,聘用培训专业人员,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措施。(4)办理相关手续。①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到位后,持相关资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管窗口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到属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
备注:变更维修经营范围、作业场所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②车辆检测。到属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对车辆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③安装系统。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重型载货汽车和牵引车,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货运平台”;
④聘用人员。营运车辆驾驶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设区的地级市交通运管部门办理)。
(5)申办手续。在车辆、人员到位后,持相关资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管窗口申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到属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
备注: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有关许可规定办理;变更名称、地址等要素,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2)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3)招录人员。
①招聘5名以上(含)物业管理专业人员,须取得合法机构认定的物业管理类职业资格证书;
②招聘5名以上(含)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其中,必须有1名会计师,其他人员必须取得合法机构认定的建筑行业类相关职称证书;
③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④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所有招聘人员的社会保险。
(5)申领资质。
企业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5名以上(含)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或劳动部门盖章的录用花名册)、5名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人员的身份证和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或劳动部门盖章的录用花名册)(含1名会计师),社会保险证明(含票据)等材料到住建局物管科,申请核发《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6)到属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
备注:(1)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企业注册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2)企业的名称、法定人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向企业注册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3)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4)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注明的有效期限前,企业须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相关延期认定手续。
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会计(至少1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导游(至少3名,持有《导游证》),相关业务可向属地财政、旅游主管部门咨询。
(4)到区旅游局申办《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5)交纳保证金、保险。到指定银行交纳质量保证金(20万)和旅行社责任保险。
(6)到属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
备注: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部门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2)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3)办理相关手续。
①到相应公安消防部门办理《消防检查合格证》;
②到属地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③到属地环评审批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④到相应卫计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
⑤到属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
备注:如果旅馆还经营食品或快餐,需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应分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要求,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3)自行筹建。①申请行政指导。可向属地公安消防、网监和市行政审批局提出行政指导申请;②内部装饰装修、设备采购安装;③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派2名以上(含2名)从业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培训,④落实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根据公安网监的行政指导意见,自行安装。(5)办理相关手续。①公安消防、网监。到属地公安部门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并取得《网络信息安全审核意见书》、《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②房屋安全鉴定。到区房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申请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鉴定,并取得《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鉴定登记证》;③电信合同。与区电信部门签订《网吧宽带使用合同》;④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持相关材料向区文广新局申请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⑤到属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
备注:期间,办理法人、地址、机台数等要素变更,需向原相关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饭馆经营场所选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八十一条的相关要求。(2)办理相关手续。①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②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③到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应分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④到相应消防部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⑤到属地环评审批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⑥到属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备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2)食品销售经营者采取租赁、委托管理等形式使用食品贮存场所的,应当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合同,明确使用的时间、期限、地点、面积、设施设备等要求以及食品贮存场所所属经营者的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3)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申请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应提供温度调节设施设备的合格证明。(5)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6)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应提交相关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三是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少数进口商品外,对外商免费提供的加工贸易用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免予办理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许可证、登记或进口证明等手续。
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必须事先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批。